什么是对赌协议?
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(VAM),直译是估值调整机制,是对公司估值进行调整的一种机制。国内翻译为对赌协议。
我们先从字面上看,对赌协议首先必须是一个协议。既然是协议,就会涉及到甲、乙双方。甲方就是给钱的投资方(私募大佬),乙方是借钱的融资方,一般都是缺钱的初创企业(穷酸小伙)。私募大佬有钱缺项目,穷酸小伙有项目缺钱,对赌协议就是私募大佬和穷酸小伙之间的强势互补。私募大佬看中的是穷酸小伙的发展潜力,穷酸小伙借用的是私募大佬的雄厚资金。
接着,我们来看对赌协议的对赌二字,对赌表面上看有赌博的意思,然而并不是。对赌协议的本质是期权option,一项选择权,这个选择权是否执行,取决于初创企业(穷酸小伙)能否达到投资方(私募大佬)约定的业绩目标、财务指标或者挂牌上市等条件。如果达到约定条件,初创企业(穷酸小伙)就会得到相应的奖励;如果不能达到约定条件,初创企业(穷酸小伙)就要对投资方(私募大佬)进行补偿或回赎。
为什么投资方(私募大佬)要和初创企业(穷酸小伙)签订对赌协议呢?
根源在于投资者和融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,初创企业(穷酸小伙)觉得自己未来前途无量,而投资者(私募大佬)认为初创企业(穷酸小伙)的未来盈利能力依旧有很大的不确定性。对赌协议能有效平衡投融资双方之间的预期差异,直接将公司未来收益和奖惩机制挂钩,激励初创企业(穷酸小伙)创造更好的业绩,同时为投资者带来更大的回报,实现投融双方共赢。
对赌又有哪些形式呢?
对赌条件被触发后,投资人获得赔偿的形式主要有三种,分别是赔钱(现金补偿)、赔股份(股票补偿)和把股份买回去(回赎)。
第一种赔钱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现金补偿。从投资人的角度上看,投资者获得现金赔偿,这部分收益就可以和企业的未来表现隔离开来,降低了投资人对企业风险的接触(risk exposure)。但是从融资者的角度上看,企业当初之所以签订对赌协议,就是因为缺钱,奔着投资人的钱去的。现在投资人釜底抽薪,截留了企业的发展资金,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堪忧,投资人遗留的股权未必有多少价值。因此,投资人在对赌协议中约定的现金补偿金额一定特别高,近似于投资人退出的回赎型对赌。
案例1:
融资方:蒙牛乳业
投资方: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
签订时间:2003
主要内容:2003至2006年,如果蒙牛业绩的复合增长率低于50%,以牛根生为首的蒙牛管理层要向外资方赔偿7800万股蒙牛股票,或以等值现金代价支付;反之,外方将对蒙牛股票赠予以牛根生为首的蒙牛管理团队。
第二种赔股份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股份赔偿。投资人拥有的公司股权越高,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表现对投资人影响越大,投资人对企业风险暴露的敞口就越大(risk exposure)。投资人签订这种协议的目的是获得企业的控制权,掌控企业经营,提升企业价值,最后在转让中获得控制权溢价(control premium)。
案例2:
融资方:太子奶
投资方:高盛、英联以及摩根士丹利
2007年初,太子奶接受高盛、英联以及摩根士丹利的7300万美元注资。在双方的协议条款中,暗藏着如下“对赌协议”:在收到7300万美元注资后的前3年,如果太子奶集团业绩增长超过50%,就可调整对方股权;如果业绩增长小于30%,太子奶集团董事长李途纯将会失去控股权。去年下半年,李途纯因为未能达到业绩增长目标而失去控股权。
第三种形式就是融资人把股份买回去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回赎,这就是非常典型的投资人退出机制。签订协议时,投资人就已经想好了,如果不能达到约定条件,企业按照年10%的溢价比例回购投资人股份。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资人10%的年化收益率。这和硅谷通常约定的原价回赎显著不同。
案例3:
融资方:雨润食品
投资方:高盛投资
签订时间:2005
主要内容:如果雨润2005年盈利未能达到2.592亿元,高盛等战略投资者有权要求大股东以溢价20%的价格赎回所持股份。
不管是哪种形式的对赌协议,国内投资人的终极目的是赚钱跑路。因此,他们只会在固定资产占比大、现金流较为稳定行业里选择发展相对成熟的企业,摈弃高风险、低资产的初创企业,这与风险投资的初衷背道而驰。
我认为风险投资的初衷应该是帮助初创企业将想法变成产品,快速投放市场,然后根据用户的反馈,实现产品迭代升级,这是一个不断“试错”的过程。而对赌协议扼杀了创业者的试错本能,不允许企业犯错。这就如同我们想让小孩学走路,但同时又加了一条“如果摔倒,就别再走了”的附加条款,实在太苛刻了。
接着,我们换个角度思考,为什么那些国内发展成熟的企业愿意签署对赌协议,引入风险投资人呢?
一方面是因为私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不畅,银行系统长期歧视私营企业;另一方面企业公开股权融资要求较高,首次公开募股(Initial Public Offering,IPO)非常难,唯有引入VC或PE,弥补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缺口。因此,唯有从源头上破解企业“融资难、融资贵”的难题,才能有效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